此前文章《它山之石:深圳中小学配餐的封神之路》讲述了深圳中小学配餐的一些优秀之处和可供借鉴的地方。中小学生的校园餐是一个系统工程配资世家网,上海和深圳的差距真是全方面的,最终的结果就是孩子的餐盘上。今天以一份深圳校园餐饮服务合同和一份上海校园餐服务合同的对比,来对比两地在校园食堂服务的差距。也是上海未来可以提升的地方。合同是约定校园和供应商服务的法律文件,这份文件的差距,可能就是两地孩子校园餐和教职工餐差距的开始。上海选的是徐汇某中学(以下以“A学校”代替,深圳是光明区某中学(以下以“B学校”代替)。A学校的合同是和上海绿捷签订的,在合同开始就立了个看起来高大上的旗帜。
旗帜上写着“以非盈利为目的,利润率不得超过5%”。关于这点,我用下图来表达我的看法:
2025年上半年集团净利润率达到10.05%,而根据绿捷母公司GKF的招股书,绿捷毛利率在2017年达到了15.7%。资本家送一块钱的时候,一定想到了赚两块钱的法子。B学校的合同是和深圳德保膳食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没有啥大招牌。我们先看合同项目内容:
项目内容明确服务范围包括教职工的三餐和学生的中餐。并在服务内容里明确了供餐标准:
A学校的合同承包内容很简单:
A学校合同在乙方权利和义务一栏中提到了供餐标准
我们仔细看供餐范围,好像少了什么,A学校的合同里,只有助学生补助午饭和老师的早午餐,以及客饭。这里解释下,助学生补助午饭是给贫困生的午餐补助。广大学生的午餐费是不在这个合同里的,可能学校和供应商还有其他合同吧。有人找到了合同,可以评论区留言。
下面看价格和结算方式。B学校的合同这一块写得很详细。
B学校的合同总额为501万,其中学生食堂379.63万,教职工食堂121.37万。其中还有一个学生就餐规模预计年营收总额1404万,这个其实就是学生一年缴纳的总餐费预计额,老师缴纳的总额达到231万。按照规定,学生餐费钱由学校代收,然后需要转给服务方的,这意味着承包商最终能获得的款项是中标价加上师生缴纳的餐费总额。深圳和上海都有规定,中小学代办服务性收费主要包括伙食费、校服费、教辅材料费等,遵循学生自愿原则,按实际成本收取。以下是上海的规定:
A学校在价格和结算写的很简单:
235万是中标价格,实际上上海绿捷能收到多少钱,这里并不清楚,但以学校人数乘以缴纳的的餐费计算,是大概可以知道的。只是不知道A学校老师是否还需要缴纳餐费。在权利和义务方面,A学校和B学校倒是大同小异,但B学校明显给A学校更详细。我截图贴在这里,大家可以自己看:A学校的:
B学校的:
B学校的合同还有一项是A学校没有的,就是对供应商服务人员的要求。
A学校在合同对服务商人员的要求,比较简单。在承包方式一栏简单提到:
投标文件中如果有明确要求,也还说得过去,只是投标文件在法律效力上是低于合同。虽然两份合同未必代表全貌,但基于现在上海家长对校园餐的普遍不满,这种不满一定是一个综合性的结果,两份合同上的差异,至少体现了上海绿捷这么一家占据巨大市场份额的企业,其与学校签订的合同是很粗糙的,这和上海长于精细化管理的印象相悖,值得上海管理者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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